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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煤道路照明系统改造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公司运煤道路照明系统改造采购公告变更公告
    本公司于****发布的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公司运煤道路照明系统改造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因操作失误,导致付款方式不一致,澄清最终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挂账,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分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质保期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负责修复或更换设备,待设备重新投入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逾期付款按无息处理,支付方式为电子承兑汇票。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