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一、项目编号:  CX2026ZC033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四方九鼎****有限公司 宁夏********5号楼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灵武市****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餐饮服务 1 **** **** 小型企业 灵武市****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 签。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四方九鼎****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宁夏创羽思杰****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宁夏韵莱****有限公司 ****
银川凯丰****有限公司 ****
宁夏如荼********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六、评审专家名单:  乔礼平(组长)、段世军
     采购人:**** : 钱治民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含)以内费率为1.5%,100(不含)-500万元(含)费率为0.8%。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1801室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孟祥玉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 仇学刚、马小龙、牛湘厢、谢菲
       电话: 0951-****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