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永兴环保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兴环保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12时22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7)条内容“所投车辆应在投标时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备注:1、厨余垃圾收运2、翻斗车3、厢式货车4、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更正为:“所投车辆应在投标时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备注:1、翻斗车2、厢式货车3、压缩式垃圾收运车)”。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资格性审查表中,第7条内容“所投车辆应在投标时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备注:1、厨余垃圾收运2、翻斗车3、厢式货车4、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更正为:“所投车辆应在投标时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备注:1、翻斗车2、厢式货车3、压缩式垃圾收运车)”。除上述内容更正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在全国****网(海南省)查看更正公告,登陆全国****网(海南省)(http://****/ggzy/)自行下载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 ****15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1506房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