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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11:06:06 来源: 成都****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达州市渠县 590 亩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公告
成农交占指挂告〔 2026 〕 02 号
按照《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川国土资发〔 2015 〕 105 号)和有关规定,经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授权,受渠县****局委托,成都****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验收证号 |
申请挂牌流转面积(亩) |
备案号 |
耕地 类型 |
等级 |
初始挂牌报价 |
|
1 |
渠县****区、园井村、新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1 号 |
**** |
Z5****18 |
8.3 |
****元/亩 |
|
|
2 |
渠县****区、园井村、新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二)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1 号 |
**** |
Z5****31 |
水田 |
8.3 |
****元/亩 |
|
3 |
渠县****区、花石村、贵福社区、翰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3 号 |
**** |
Z5****19 |
水田 |
9 |
****元/亩 |
|
4 |
渠县****村、月光社区、顶灵社区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96 号 |
**** |
Z5****08 |
水田 |
8.8 |
****元/亩 |
|
5 |
渠县****区、新胜村、石佛社区、响滩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91 号 |
**** |
Z5****05 |
水田 |
9.1 |
****元/亩 |
|
合计 |
590 |
|
|
|
|
||
|
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
||||||
二、挂牌期限
(一)项目公告期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小周期滚动挂牌征集报名;
(二)公告报名期内无人报名,项目自动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启报名。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四川****区域内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主体,以及受委托的本级自然资源部门,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首次报名时间:****9时开始,直至征集到竞买人和竞买人报价。
(二)竞买人在首次报名周期内(以系统设置为准),登录成都****网( http://****/nccq/ )注册账号,通过项目页面下载报名文件;竞买人报名时上传盖章 PDF 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必须包含《报价单》,竞买人参考挂牌价进行报价,系统审核通过后,视为报价有效。
(三)资格审查时间:工作日时段9时至 17 时
五 、网络竞价
(一)网络竞价以竞价底价为起始价,竞买人均可报底价,加价幅度为 100 元 / 次或其倍数。
(二)网络竞价结束后,以最终(价高)报价确定成交方。
六、成交确认和项目结算
(一)网络竞价结束后,交易结果通过成都****网( http://****/nccq/ )进行 3 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确认书》。
(二)交易双方按照《成交确认书》要求时间内签订《指标流转协议》,并按《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授权划转程序。
(三)交易双方签订《指标流转协议》后,成都****所通过系统发起项目结算,结算资金包括:交易服务费、价款等款项。
(四)交易服务费:出让方按照标的成交总金额的 5 ‰向成都****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五)标的价款:本次交易标的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指标流转协议》约定为准。
七、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流程和风险,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同意按上述流程进行报名竞买。
八、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咨询电话:028-****
成都农村产****有限公司
2026 年4月29日
达州市渠县 590 亩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公告
成农交占指挂告〔 2026 〕 02 号
按照《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川国土资发〔 2015 〕 105 号)和有关规定,经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授权,受渠县****局委托,成都****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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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验收证号 |
申请挂牌流转面积(亩) |
备案号 |
耕地 类型 |
等级 |
初始挂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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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渠县****区、园井村、新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1 号 |
**** |
Z5****18 |
8.3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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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渠县****区、园井村、新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二)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1 号 |
**** |
Z5****31 |
水田 |
8.3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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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渠县****区、花石村、贵福社区、翰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83 号 |
**** |
Z5****19 |
水田 |
9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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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渠县****村、月光社区、顶灵社区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96 号 |
**** |
Z5****08 |
水田 |
8.8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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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渠县****区、新胜村、石佛社区、响滩村土地整理项目(分割一) |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591 号 |
**** |
Z5****05 |
水田 |
9.1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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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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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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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期限
(一)项目公告期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小周期滚动挂牌征集报名;
(二)公告报名期内无人报名,项目自动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启报名。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四川****区域内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主体,以及受委托的本级自然资源部门,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首次报名时间:****9时开始,直至征集到竞买人和竞买人报价。
(二)竞买人在首次报名周期内(以系统设置为准),登录成都****网( http://****/nccq/ )注册账号,通过项目页面下载报名文件;竞买人报名时上传盖章 PDF 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必须包含《报价单》,竞买人参考挂牌价进行报价,系统审核通过后,视为报价有效。
(三)资格审查时间:工作日时段9时至 17 时
五 、网络竞价
(一)网络竞价以竞价底价为起始价,竞买人均可报底价,加价幅度为 100 元 / 次或其倍数。
(二)网络竞价结束后,以最终(价高)报价确定成交方。
六、成交确认和项目结算
(一)网络竞价结束后,交易结果通过成都****网( http://****/nccq/ )进行 3 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确认书》。
(二)交易双方按照《成交确认书》要求时间内签订《指标流转协议》,并按《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授权划转程序。
(三)交易双方签订《指标流转协议》后,成都****所通过系统发起项目结算,结算资金包括:交易服务费、价款等款项。
(四)交易服务费:出让方按照标的成交总金额的 5 ‰向成都****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五)标的价款:本次交易标的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指标流转协议》约定为准。
七、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流程和风险,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同意按上述流程进行报名竞买。
八、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咨询电话:028-****
成都农村产****有限公司
2026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