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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大气管控服务智慧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大气管控服务智慧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SSFN****  

二、项目名称:**** 合肥****区智慧环保大气管控服务智慧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合肥****区智慧环保大气管控服务智慧监测

服务范围:

通过颗粒物和 VOCs走航监测、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无人机大气综合巡检等,提高蜀山区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及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浓度监测情况、区域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巡查发现问题等进行数据汇总,并提出管控建议。

服务要求:

1.颗粒物雷达走航监测服务、 VOCs及臭氧走航监测服务、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服务(全年颗粒物雷达走航、 VOCs及臭氧走航、道路积尘走航次数分别不少于 30次,每次走航时长不得低于 3小时,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明确搭载设备的校准频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服务周期 1年。)

2.无人机大气综合巡检服务(利用无人机对蜀山区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巡查,及时发现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工业排放等污染源。服务效果要求: 1.影像巡查:实时回传高清视频,支持污染源定位拍照; 2.快速响应:接到指令后 2小时内到达指定区域; 3.报告输出:每次巡查后 24小时内提交巡查简报,含问题点位、影像证据、处置建议。)

3.人员服务( 1、人员要求( 3人)( 11名数据分析人员:协助开展污染物溯源分析、数据汇总 (//季度 /半年度 /年度分析报告分析、过程污染分析 )等工作;( 22名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如涉及无人机操作,工作人员应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2、服务内容 (1)基于多源环境数据和空气质量模型,构建预测体系,早中晚三次播报预测数据,并制定管控措施; (2)对污染过程进行跟踪分析,综合判断成因,提出管控建议; (3)发现蜀山区国控点高值,立刻调度巡查人员根据分析结果前往国控点周边进行巡查; (4)日常 8:00-23:00对国控点数据进行值守(重点污染防治时期,需保障数据不间断); (5)服务周期 1年。)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365日历日;本项目服务期采用“ 1+X(X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前,在下一年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验收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 2 次。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梅,汤天明,王玲,沈骧云,汪友明,朱长征,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100号蜀山区****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 100米)二楼,联系电话: 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区智慧环保大气管控服务智慧监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