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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

发布时间:2026-04-28

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 合肥****区 经济 发展局

1.3批文名称:****: 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 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工程立项的批复 ,合新经投资〔 2025〕2 39

1.4招标人 合肥****区****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 合肥****区****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磨店街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 2026AFXG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6AFXGZ****

2.5建设地点:**** 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 其中 磨店街人行过街工程位于东方大道与磨店街交口,采用立交方式穿越东方大道,为磨店文化街连通通道,主通道长度约 76米,单跨34.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管线迁改工程、道路工程等;梦溪路与相山路交口改造范围约200米,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2.7合 同估算价: ****万元

2.8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含二级养护,养护期一年)、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 1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拟派 项目经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 5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 6 4 29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 登录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易系统【新版】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055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73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 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 6 5 19 10 00 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10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 “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站、安徽****网、全国****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 .1招标人

招标人: 合肥****区****有限公司

地址:****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 3

邮编: 2300 13

联系人:

电话: 0551-6 ****

1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新站公共****有限公司

地址:****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编: 2300 13

项目负责人 王超

电话: 0551- **** 73

11 .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交易系统【新版】( http://****/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51-****,0551-****

11 .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0512-****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局

  址:合肥****路 2588号

  话: 0551-****、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结构化”方式编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各类证书等信息,须引用安徽****中心智慧信息库(http://****/smart-manage/)中的相应内容,请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智慧信息库,在相关模块填写、补充相应数据,并自行保证所填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耽误本次投标。

12.3《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so/点击查看 查看。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