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亳州市谯城区委区政府大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一、 项目编号:

BZQC2026CG0 23  

二、 项目名称:****

亳州****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亳州金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厦 2402室

成交金额: ****(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亳州****院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亳州****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负责谯城区委、区****院日常安全守护任务、维护工作范围内治安秩序和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负责区****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其他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预算金额 58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时间: 730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凤臣、李歆、朱明磊(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

3.开标日期:****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 /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详见附件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地点:****)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财政局: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亳州****中心

    址:亳州****院内

联系方式:王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亳州****中心

    址:亳州****区希夷大道南段 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中心3楼

联系方式: 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58-****    ****

十、 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成交单位:****、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人:****.pdf 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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