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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地籍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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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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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委员会以《省****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38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籍测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 ****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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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连接线(如有)、互通区、管理分中心、收费站所、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等全部实际用地范围地籍测量(含控制测量和细部地籍测量)。包括但不限于: ①地籍测绘:主要工作包括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测绘、地籍调查、宗地面积量算; ②地籍调查:按要求制作工作底图,查清储备及相邻地块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属及来源、土地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 ③不动产登记咨询:包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供地手续、出让供地手续(该项工作按地方政府实际招拍挂程序完成后进行)、协助完善不动产登记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咨询工作; ④成果汇总:依据《地籍调查规程》( GB/T ****-2023) 等技术规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要,采用合适比例尺出具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及宗地图。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完成权属调查及不动产登记工作,向招标人:****。 ⑤对涉及的经营性用地部分提供单独的地籍测量成果,满足本项目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土地及建筑物相关政策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⑥办理被征收房屋、企事业单位:****;⑦负责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新路和老路不动产合并的相关工作;⑧其他与本项目地籍测量服务有关的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DJCL-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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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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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前述单位:****;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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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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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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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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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平台(网址:http://****)、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站(http://****)、湖北****平台(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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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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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 点击查看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颁发机构名称:****,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点击查看 2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 5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4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公司****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公司直接****公司,其业绩亦不****公司的名义计算。 5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 、表中“地籍测量”包括“地籍测绘”或“勘测定界 " 或“土地权属调查”。 7 、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8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点击查看 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要求 )
注: 1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点击查看 ( 主要人员 点击查看 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 )职称证的扫描件。( 2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9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 、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人员要求 ) 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 、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 5 年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批复)时间为准。 5 、表中“地籍测量”包括“地籍测绘”或“勘测定界 " 或“土地权属调查”。 6 、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7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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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