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宁城县退耕土地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赤峰市****有限公司提交弃标函,经采购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采购人:****,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顺延后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不存在竞争性。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重新采购。弃标函见附件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