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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院(西安****院)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7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致诚****有限公司 | 本项目废标。本项目于****评审后,确定乌鲁木齐致诚****有限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新疆吉尚****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核查,评审专家在对符合性审查条款进行评审时,对招标文件条款理解,以及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认定存在偏差。该评审意见确属不当,已对评审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原废标认定依据不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本次因评审专家评审错误、影响采购公正,应依法废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保障各投标人合法权益。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新疆****院(西安****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区(头屯河区)****
联系方式: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新疆天壹中山****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楼16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多俊
电 话: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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