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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建设****有限公司(红河****网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定一家供应商,为两个食堂早、中、晚餐食所需的食材物资进行供应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粮油、肉类、水产品、家禽类、生鲜蔬菜、冻品、干货品、调味料、水果等。采购的具体数量需根据职工食堂就餐人数而定。购买品种按当周每天制定的菜单安排计划执行。采购人:****,分别为阳山办公区****区食堂,就餐人数约为150人。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采一年,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红河****网6号)

方式:文件获取人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网(http://****/)上公开发布。

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

3.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唐丽 087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7、8号            

联系方式:葛妍麟 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