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宣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宣州区****室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宣州区****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E号楼102门面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

品牌:迪分德

规格型号: DFS-08

数量: 1台

单价: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龙清、吴成斌、罗先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2.金额:646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中心 、宣城****区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楼 、宣城****区 8幢4号,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8幢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178号

联系方式: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