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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热线纳税服务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苏州融显****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局2026年****热线纳税服务咨询 | ****分中心以建设全省****平台为目标,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局(以下简称“区局”)除委派部分业务支持专家、提供****系统核心软硬件及办公设备外,****分中心其他运行事宜,包括现场运行、人员服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负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局拟采购21名驻场服务人员。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配合区局对****分中心的管理工作,共同完善服务规范,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 中标供应商应依托****知识库,按照《****纳税服务热线基本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试行)》,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税费业务咨询: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向****热线提出的税费法律政策、办税缴费流程、涉税系统操作等各类税费业务咨询。 2、税费信息查询:为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发票信息、办税进度等各类非涉密税费信息查询。 3.接收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过程中,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服务和管理而引发的投诉。 4、接收涉税违法举报:接收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对偷逃骗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违法和违纪行为的举报并按规定转办。 5、收集意见建议: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以及税收执法等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6、开展服务调查:通过****热线开展各类调查及意见征集,通过人工电话、智能语音等方式,对差评处理记录、投诉处理结果以及未接通来电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7、开展税法宣传:结合热线咨询进行税法宣传,包括相关涉税涉费热点问题的整理、编辑以及配合宣传和发布服务。 8、开展辅导培训:对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局信息交互所涉及的各类信息系统操作开展辅导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税务工作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抽检指定录音,不定期进行业务抽测,提出改进建议,编写典型案例,制作培训课件并完成对内培训。 9、开展咨询分析:作为税务局和纳税人缴费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利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时获得的需求信息和数据,定期提供服务情况报告;同时根据税务局要求,提供专项问题分析报告,为税务局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10、智能服务应用:配合税务局各项新技术在****分中心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人员,提升****区中心智能服务水平。 11、其他咨询工作:配合税务局完成其他与咨询有关的工作。 |
****至****。 | 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锋、蒋招林、陈新梁、厉大海、谢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元;现金缴纳或转账至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单位:********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秦兰,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许若蕾、金欣楠,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欣楠
电 话: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