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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广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151号双清湾水街广场C-15商务办公楼107室

成交金额 ****

供应商的 评审报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称: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施工 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国市霞西镇,主要建设内容为 :衬砌混凝土渠道、钢筋混凝土渠道约1500米及配套建筑物,有机肥撒施550亩。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施工标准(质量) 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接采购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李兰芹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2342****6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娟、蔡圣兵、邓初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 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局、安徽津河****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 11号、****、 宁国市****厦 9楼904、905室 ,联系电话: 0563-****、0563-****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 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宁国 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 0563-****,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宁国市****局

地址:**** 11号 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 28号

联系方式: 江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津河****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厦 9楼904、905室

联系方式: 江女士、 0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先生 江女士

电话: 0563-****、0563-****

十、附件


谈判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