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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广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151号双清湾水街广场C-15商务办公楼107室
成交金额
:
****
元
供应商的
评审报价: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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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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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霞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施工
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国市霞西镇,主要建设内容为
:衬砌混凝土渠道、钢筋混凝土渠道约1500米及配套建筑物,有机肥撒施550亩。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施工标准(质量)
:
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接采购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李兰芹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2342****6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娟、蔡圣兵、邓初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
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间
向
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宁国市****局、安徽津河****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
11号、****、
宁国市****厦
9楼904、905室
,联系电话:
0563-****、0563-****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
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宁国
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
0563-****,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宁国市****局
地址:****
11号
、
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
28号
联系方式:
江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津河****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厦
9楼904、905室
联系方式:
江女士、
0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先生
、
江女士
电话:
0563-****、0563-****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