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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示字[2026]09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宁夏****网上交易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石嘴山****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交易系统挂牌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至****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基本情况
出让人:石嘴山****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52-****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 石地(G)[2025]-8号 | 石嘴山市****有限公司以东、宁夏富****有限公司以南、110国道以西、河滨街以北 | **** | 工业用地-橡胶制品业 | ****年(出让终止日期为****)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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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地(G)[2025]-35号 | 石嘴山经开区西线大道以东、兴旺路以北 | 7541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7年(出让终止日期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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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 编号 | 竞得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成交价(万元) | 备注 |
| 石地(G)[2025]-8号 | 石嘴山市金****有限公司 | 冯金余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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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地(G)[2025]-35号 | 宁夏****有限公司 | 包海东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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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 ****至****。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同时向石嘴山****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五、联系方式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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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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