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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阿巴嘎旗乌博畜牧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站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20,****元 | ****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阿巴嘎旗乌博畜牧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吉尔嘎郎图苏木兽医社会化服务 | 阿巴嘎旗吉尔嘎郎图苏木兽医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 按照《阿巴嘎旗旗兽医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细则》,实行苏木镇人民政府初验、旗农牧和科技局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验收。考核围绕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档案管理、消毒灭源、疫病防控宣传和培训、常规工作等方面逐项评分,最后结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满意度、日常检查结果确定绩效评价结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持在70%以上。对未达标的,相应核减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运营费:旗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3%;盟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5%;自治区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8%。 | 服务期限为1年,根据服务主体的年度考核情况可续签服务合同。(依据内蒙古****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规定,服务期满按照采购合同严格履约验收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最高不超过三年,一年一签。) | 按照《阿巴嘎旗旗兽医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细则》,实行苏木镇人民政府初验、旗农牧和科技局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验收。考核围绕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档案管理、消毒灭源、疫病防控宣传和培训、常规工作等方面逐项评分,最后结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满意度、日常检查结果确定绩效评价结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持在70%以上。对未达标的,相应核减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运营费:旗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3%;盟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5%;自治区级疫病免疫效果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核减8%。 | 620,**** |
潘** 、 董** 、 乌***(采购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计取,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阿巴嘎旗吉尔嘎郎图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 阿巴嘎旗吉尔嘎郎图苏木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
名称:**** 内蒙古嘉实****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厦B座05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内蒙古嘉实****有限公司
电话: ****
内蒙古嘉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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