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安徽省宿松县花凉中学图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号: H7FSCG26D01G0032- 3    FS34****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三包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4 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 中标 结果公告期间收到质疑,经过核实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按照 2026 4 8 评标委员会 出具的 评标 报告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 中标 候选人 “安庆市****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 中标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区赛格数码城 3#楼C209号门面

成交金额: **** .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 .00

评审得分: 86.9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P2.5全彩屏

品牌:彩易达

规格型号: P2.5

数量: ****平米

单价: ****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 **** 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 2026 4 23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宿松县花凉中学            

    址:宿松县华亭镇          

联系方式:吴先生   159 5562 0688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信诺工程****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路 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133 3556 0520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 评标情况一览表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 业绩承诺函

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