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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号:
H7FSCG26D01G0032-
3
FS34****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三包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4
月
9
日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
中标
结果公告期间收到质疑,经过核实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按照
2026
年
4
月
8
日
评标委员会
出具的
评标
报告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
中标
候选人
“安庆市****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
中标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区赛格数码城
3#楼C209号门面
成交金额:
****
.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
.00
元
评审得分:
86.9
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
P2.5全彩屏
品牌:彩易达
规格型号:
P2.5
数量:
****平米
单价:
****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
****
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
2026
年
4
月
23
日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1.采购人:****
名
称:宿松县花凉中学
地
址:宿松县华亭镇
联系方式:吴先生
159 5562 068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信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路
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33 3556 0520
1.采购文件
2.
开
评标情况一览表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
业绩承诺函
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