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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HHHT-WZ-01-173呼和局包头供电段激光异物清除装置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2026-HHHT-WZ-01-173呼和局包头供电段激光异物清除装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17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局包头供电段激光异物清除装置采购采购人:********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激光异物清除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
3.4 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铁路近三年内供货业绩,激光异物清除装置累计数量不少于30台,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提供近三年内****公司专业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运行业绩与供货业绩一致。
3.5供应商应提供激光异物清除装置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024《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08:00至 ****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04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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