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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 )-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 )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6-04-22
贵阳****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 )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期 )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分表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期间,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45天内取得环评批复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期间,不拖欠工人工资。提供承诺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45天内取得环评批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取得的环评批复处置量不低于200吨(含200吨),如在45天内未取得环评批复,采购人:****,视为虚假应标,给采购人:****,由中标人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 话:****

文件预览:
澄清变更公告.pdf
澄清文件压缩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