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2026年郎溪县政务中心、中港东路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2026 年郎溪县政务中心、中港东路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 1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 年郎溪县政务中心、中港东路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 1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8

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6 年郎溪县政务中心、中港东路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 1

服务范围:项目内容为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及安保人员提供的门卫、巡逻、宿舍等一般性安全服务等,涉及郎溪县政务中心。郎溪县政务中心服务范围为地下 1层、地上 12层,配套设施用房,附属广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1年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 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 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玉强(组长)、江俊、扶满(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中心或安徽标启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705号,联系电话: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 0563-**** 地址:****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 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称:郎溪县****中心

   址:安徽****路 6

联系方式: 谭先生 0563-****

2. 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标启工程****有限公司

   址:安徽****路 705

联系方式: 胡工 **** ****@http://****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3-****

十、附件

   1 安徽华邺企业****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2 安徽华邺企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2026年郎溪县政务中心、中港东路写字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6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