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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B2026WHCGZ0173-重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3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 3月 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为合肥昭越****有限公司,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原海棠路 399号生产研发楼)院士大厦 4层南区 401
3. 中标金额: ****万元
4.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
5.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6.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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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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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品牌: 朗岳 规格型号: LY88 数量: 5台 单价: 0.23 万元 /台 |
更正日期: 2026年 4月 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称:****
地址:**** 8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0552-****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省兴五****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楼 6楼
联系方式: ****、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赵明威(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55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