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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2026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10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2楼201室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6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 :宣州区城东联圩和双桥联圩

服务要求 对宣州区 城东联圩、双桥联圩约 80公里堤防清障清杂、护坡草皮养护、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种植和非法养殖清理等。

服务时间 一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国、姚雪颖、吴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2.金额: 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局、宣城****区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区8幢4号,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宣城****局

地址:**** 宣城****路 178号

联系人:**** 袁所

联系方式: 1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8幢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178号

联系方式: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主要标的 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