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内容:“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更正为:“最高限价:100%(以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应在定价依据基础上,同时结合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搬运费、税金等情况进行报价。0%<折扣率<100%,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对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报价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软件费、场地费用、培训费、风险责任金、工具器材、损耗品及材料、税费、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并逐一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工资明细表及银行工资转帐凭证;②管理费;③设备、软件购买(或租赁)合同及发票;④自有场地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⑤以往同类服务项目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交易发票)。注:上述罗列的费用,如实际并未发生,则无须提供对应的成本分析及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应提供说明。 ”。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昡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姜工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