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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区1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场地平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
东方****区1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场地平整
预算编号: 0026-W****
预算金额(元): ****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东方****区1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场地平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东方****区1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东至02-02地块、****地块、西至Y8路、北至定武路)场地平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清淤、填埋,房屋基础、桥梁、石驳岸及道路等拆除,淤泥及建筑垃圾外运等一切为达成场地平整而实施的必要工作等,(具体内容参照招标人:****,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核实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招标人:****)。
合同履约期限:
计划2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路2388****楼11楼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路2388****楼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上海****中心(上海****中心)
地 址:**** 上海********
联系方式: 0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中瑞岳华(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路2388号上海****场17号楼11、12层
联系方式: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秋凌
电 话: 021-****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