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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合兴后勤****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宿州****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采购内容按实际配送和服务状况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280万元/年,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一采三年,按年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但续签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华明、王家兵、赵芳、郭琦、祝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赵开涵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0551-****,****(王)、****(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