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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贵阳轨道交通 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澄清 公告

各相关投标人 :

针对《贵阳轨道交通 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现 做如下 澄清 :

一、原文件:投标人承诺按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日)每缩短 5个日历日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现更正为:投标人承诺按计划工期( 90个日历日)每缩短5个日历日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二、原文件: 1、提供光伏组件制造商(选用推荐品牌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得5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提供选用推荐品牌范围内设备的承诺函,得5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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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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