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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一中(校本部、初中部、城南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霍邱一中(校本部、初中部、城南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C34****7 -2

二、项目名称:**** 霍邱一中(校本部、初中部、城南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2栋6层615号(生产经营地址:****-16门市)

中标金额:****(小写: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霍邱一中(校本部、初中部、城南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

服务范围: 城南分校

服务要求: 城南分校 公共区域保洁及服务,日常维护及维修,宿舍管理,绿地湖面设施管护 其他事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计皇成 、甘玉宏、王万全、李勇、朱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 7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霍邱县第一中学

  址:安徽****路 96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霍邱县****中心

    址:霍邱县****中心 A区7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4-****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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