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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鲁县水利灌区管护中心土地(耕地)出租公告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关于开鲁县水利灌区管护中心土地(耕地)出租公告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承租人:

开鲁县****中心土地(耕地)出租公告已发布,现需对已发出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及说明,望予以周知。

具体补充(更正)及说明内容(事项)如下:

一、 本次出租地块的出租期限均为一年。

二、 原公告中承租方须具有的资格条件第 1项“承租方应为企业或合作社及自然人等”更正为 “承租方应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合作社及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公职人员和财政聘用人员除外)”。

三、 原公告第十项 “成交确认”第1项更正为 “1.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结果进行网上签章确认,同时还需按出租方提供的模板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 原公告第十一项《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下边的 “1”项更正为第十二项,更正后内容为 “十二、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要求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次出租的秉礼闸门地块具备灌溉条件(有管灌),地块内无水源井,浇地时需使用秉礼村或忠厚村的水源井,此项事宜由承租人自行沟通解决。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通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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