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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第五批建管 甲供物资(电梯)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发布时间:2026-04-16

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电梯)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01WZ(包件名称:****)
第一名: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得分:****;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杭州****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得分:****;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康力****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得分:****;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01WZ(包件名称:****)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苏州市轨道交通6线工程自动扶梯及电梯项目。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杭州****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线一期工程。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康力****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苏州轨道交通S1线工程自动扶梯及电梯采购(供货安装)项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至****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渠道:
招 标 人:********有限公司上海****部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021-****
传真/邮箱:shsnwzb601@http://****
****公司:中国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邮箱:****@http://****
投诉联系渠道:
招投标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局
电话:021-****
地址:****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