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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金弘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房及管理用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6

金寨金弘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房及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金寨金弘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房及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34****25

标段名称

金寨金弘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房及管理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4********

招标人

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机构

安徽相尚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 606号

联系人:****     电话: 056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 6 4 14

10 00分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中友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项目配备人员和社保,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习胜****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以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 (含)为基点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纳3个月的证明资料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六安****区方正兴胜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社保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芜湖子宸****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招标文件 (七)评标、定标第****重大偏差的认定,第 2 6 条,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铭慧****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第 ****重大偏差的认定 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 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锦华****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提供社保,故资格 审查不通过。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合肥博发****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 施工总 承包 贰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址

安徽****路 690号尚泽时代广场A7幢办公楼办909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王健

资格证书名称:****

建筑 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

2342****6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健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长丰县物华小学、阿奎利亚学校、造甲中心小学及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枫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 施工总 承包 贰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黑石渡镇黑石渡街道(黑石渡中学向东 100米)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尹长春

资格证书名称:****

建筑 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   

2342****4

项目技术负责人

汪超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安徽犇驰****有限公司 1#、2#车间(电动车零部件加工项目-1#、2#车间)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金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 施工总 承包 贰级

投标工期

60 日历天  

  址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厦 1001-1002室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谭永华

资格证书名称:****

建筑 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盼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安徽金安不****有限公司厂房扩建与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 6 4 16 日至 202 6 4 2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64-****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局 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局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5楼5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64—****

3、 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5楼5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64—****

2、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