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大官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2C0035  FS34****2号

二、项目名称:**** 大官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鼎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18号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雪旭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4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家龙      赵道南     朱慧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宿松县许岭镇人民政府

   址:许岭镇新区

联系方式 139 6644 422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02栋16-18号

联系方式 183 5564 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139 6644 4224

十、附件

1、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