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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关镇武寨村武西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一、项目编号:

BZLX202 6 CG 537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村武西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33****楼107铺

成交 金额 :人民币 ****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 利辛县****村武西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路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2342****1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振林、李鹏、郭峰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 项目负责人、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 日期 2026 4 2

3.开标 日期: 2026 4 14

4.资格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 经理 王路

8. 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详见附件

9.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6 4 27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 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 质疑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或者缺少 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 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 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

(五) 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址: 利辛县青年路 828号

联系方式: 武艳超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利辛县城投****有限公司  

地    址: 利辛县****集团 5楼

联系方式: 张芸西   ****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艳超    张芸西

电    话:   ****     ****    

十、附件

1. 磋商 文件

2. 资格能力条件 分项报价表 业绩、 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供应商 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