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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宣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9A

二、项目名称:**** 宣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项目(二次) 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C座501室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宣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项目(二次) 第一包

服务范围:双桥街道、飞彩街道、向阳街道、狸桥镇、沈村镇、水阳镇、古泉镇、寒亭镇、文昌镇、朱桥乡、养贤乡、五星乡。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

服务时间: ****底前完成全部内容。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崔兴贵、曹传龙、吴孝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局 、宣城****区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区 8幢4号,联系电话:****、1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8幢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178号

联系方式: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招标(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