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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集自来水厂取水口及输水管道迁移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周集自来水厂取水口及输水管道迁移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号

二、项目名称:**** 周集自来水厂取水口及输水管道迁移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号   

成交金额:****(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含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等),报告编制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联系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履行报批手续,协同采购人:****,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以及采购人:****。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帮军、黄亮山、靖周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8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霍邱县****处

    址:霍邱县蓼城路 1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中科标禾工程****有限公司

    址: 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天地 2栋-103室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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