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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4

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位于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 建设 内容为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工业园区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二号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农业设施建设:温室大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业园区地块20栋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地块19栋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平方米),防火喷涂****平方米,管理用房690平方米,液态发酵池600平方米,固态发酵池208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系统。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生产业务区域用房(分拣包装用房2700平方米,包装用房配套用房567平方米,机具库300平方米,业务用房以及配套用房(含数字控制室、监控室)1260平方米),库房420平方米,场地平整****平方米,栽植工程****平方米,场区硬化****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系统。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 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网( http:http://****)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http://****

邮寄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请注明“ 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 文件意见反馈 ”)

4.反馈截止时间:202 6 0 4 17 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 6 0 4 14 日至 202 6 0 4 17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人:****。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址:鄂伦春自治旗

联系人: 吕航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万顺达工程****有限公司

址: 朱艳锋

联系人: 朱艳锋

话: ****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网( http:http://****)上发布。



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4.8(1).docx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