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63********)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

、公告内容: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关于“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投标函附录中应如何填写”的疑问,现统一澄清如下:
疑问: 投标函附录中关于缺陷责任期的内容,应填写具体期限,还是填写“按合同约定”?
澄清答复: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关精神,投标函附录中关于“缺陷责任期”的内容,投标人均应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的缺陷责任期期限,将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约定。
本澄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理解并编制投标文件。
若仍有其他问题,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注与参与。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0972-****

电    话:0971-****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青海福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