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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镇包村滚水坝修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桃花潭镇包村滚水坝修建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6012

二、项目名称:**** 桃花潭镇包村滚水坝修建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号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称:桃花潭镇包村滚水坝修建工程

施工范围: 桃花潭镇包村滚水坝修建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1、水毁坝体拆除、河床清淤。2、拦水坝。3、消力池。4、下游护底。5、防冲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彪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2342****8)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学文、王先运、李先兰(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100万*1.68%+(中标价-100万)*1.31%】*80%*92%计算。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安徽中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5号、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泾县****路 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中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泾县绿阳后街

邮箱: ****@http://****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 系人:闻先生、程工

电话: ****、****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安徽中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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