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新张集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项目编号:

BZLX2026CG534

项目名称:****

新张集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 (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栋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 整(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磋商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单价: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树生、 梁高 、武子煜(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元;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 日期 2026 03 27

3.开标 日期: 2026 04 10

4.资格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5. 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王文进  

8. 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详见附件

9.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6 04 22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 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 质疑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或者缺少 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 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

(五) 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址: 安徽****小学西侧约 220 米

联系方式: 张克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忠之盈****有限公司

      址: 安徽****路 5 号

联系方式:   宋茜 ****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克        宋茜

        话: **** ****  

十、附件

1. 磋商 文件

2.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6 04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