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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京芸凯****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局(黄山****局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续签后,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 经采购人:****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中科****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 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局(长干东路办公区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续签后,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 经采购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裕亮、杜可伟、孙会平、叶华、程孝朝(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2.1第一包:安徽****有限公司,价格标文件未胶装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2.1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第二包:安徽****有限公司,价格标文件未胶装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2.1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第一包:
3.1 南京****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合同
3.2 2023年明故宫校区蔬菜原材料货物配送合同
3.3 南京****院供货资格协议书
3.4 南京财经大学食堂大宗食材(蔬菜)采购合同
3.5 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厅蔬菜、水产类物资采购合同
第二包:
3.6 合肥****园、合肥****园、合肥****园、合肥****园食材配送项目合同
3.7 安徽****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3.8 2025年望湖街道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合同
3.9 蚌埠****院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3.10 马鞍山****院2024-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4.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9-****。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网(http://****)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一包为****分;第二包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055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卫工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