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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土壤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THZB****
项目名称:**** 长春****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土壤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省****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的常规指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被市****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在中国****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采购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其它区********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 锁,网址链接(http://****/kehu/zcy/****.html。)
(二)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三)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http://****)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网、吉林****网,长春****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长春****中心
(长春****中心)
地 址:**** 长春****路交汇
联系方式: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吉林省****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路88****公建1[幢]1102号房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浩楠
电 话: ****
初审: 于浩楠
复审: 高超波
终审: 夏晨曦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