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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续建)项目第1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一、项目编号:

BZLX2026CG522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 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续建)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优禾节水****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28****楼三层

中标金额: ****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双通道自动变频水肥一体机

品牌: 航顺

规格型号: HSSFJ-202

数量: 1台

单价: ****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杰、 丁胜 、郑新勇、计皇成 祝林海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 6 3 18

3.开标日期:202 6 4 8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6 4 21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 利辛县****局

   址: 利辛县****路 783号   

联系方式: 王思宇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利辛县城投****有限公司 

地   址: 利辛县****集团 5楼  

联系方式: 张同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思宇        张同

电   话: ****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分项报价表、 业绩、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