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唯一供应商:呼和浩特市丰华如意****有限公司(地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呼和浩特****区管委会与内蒙古丰华(集团)****有限公司(原内蒙古丰华****有限公司)签订的《內蒙古丰华****有限公司在如意南区****公司的协议书》(合同签订日期****)《呼和浩特****区与内蒙古丰华****有限公司关于在如意南区****公司的协议书》(合同签订日期****)及《呼和浩特市丰华如意****有限公司在如意南区****公司的补充协议书》(合同签订日期****)及约定:该公司为如意南区独家供热、供水运营主体,管委会承诺不新建、不批准其他单位:****、供水工程及相关企业,形成唯一合法服务供给主体;项目用地由管委会无偿提供,供热、供水设施、管网****公司独家投资建设、运维,现有管网系统、技术标准、运营模****公司专属匹配,无其他市场主体可承接;为保障如意南区企业与居民供暖、供汽、供水服务连续性、稳定性,避免管网衔接、技术适配等问题,确保公共服务不间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呼和浩特市丰华如意****有限公司)处采购,无其他补充事宜。注:内蒙古丰华****有限公司已将供热供水业务整体划转至呼和浩特市丰华如意****有限公司,两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主体,本次变更属内部调整,不改变原有协议权利义务、不影响各方合法权益,承接主体具备唯一合法服务资格。公示期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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