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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地质灾害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FS34****8
二、项目名称:****
霍山县地质灾害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局
313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
103号
成交金额:
****
(
小写: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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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
名称:****
霍山县地质灾害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
①建立地质灾害“点面双控”管理体系②建立完善地质灾害警示标识③落实地质灾害“点面双控”措施④建立“点面双控”动态管理新机制⑤“隐患点+风险区”的预警叫应机制,设置视频喊话系统等。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需求中相关规定完成工作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70日历天内通过市****厅备案。
服务标准:
按照采购需求中相关规范完成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新芹、孟庆宾、储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
提出投诉,地址:****
霍山县****厦
11楼1101室
,联系电话:
0564-****。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5楼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2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情维
电话:
0564-****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