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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ACC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蒙城北路(青杨路
-杜罗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本项目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经评审,确定安徽交检交通发展********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现将中标信息更正如下: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9号南七花园A02地块23幢1518
中标金额:
壹仟零贰拾叁万零陆佰元
整
(****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蒙城北路(青杨路
-杜罗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潘志鑫、吴向飞、汤勇、张定方、鲍习照、张伟伟、孙学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
****
三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北城公共资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采购人:****:向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蒙城北路(青杨路
-杜罗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安徽****路
74号
联系方式: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公司
地址:****
5楼
联系方式:
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055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