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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澧北片区“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临澧县****区 “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临澧县****区 “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6]****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单价

8、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单位

采购项目预算(元)

项目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临澧县****区 “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有机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通过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建立健全“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拟启动临澧县****区“洁净水网”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EOD)项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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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点击查看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点击查看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点击查看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点击查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 点击查看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 至****, 在常德****平台(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德****平台(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登录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网上提交和开标。

3、开标时间:****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网(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人:****。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九、投标说明

1、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1、联系人:****:余丽华

2、电话:0736-****

十一、采购人:****

1、采购人:****

1)名 称:****

2)地 址:****

3)联系人:****

4)电 话: 073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

3)联系人:**** 袁巧玲 点击查看

4)电 话: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