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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高铁车站生产生活综合楼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高铁车站生产生活综合楼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04 )

新乡车务段 现就 新乡****楼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0 4

2.项目名称: 新乡****楼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3 . 项目地点: 新乡东站、新乡南站、卫辉南站、滑浚站、内黄站 生产生活综合楼

4.项目内容: 对新乡****站、新乡南站、卫辉南站、滑浚站、内黄站共五处高铁车站生产生活综合楼内的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与检测,具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消防电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感烟探测器等报警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设备)。服务内容 包括: 每月对所有系统 及设备 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功能测试、清洁保养及必要调整,确保设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 第三方 机构进行一次系统性检测, 确保 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检测报告( 2份纸质版、1份扫描版) 。提供 7×24小时应急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快速响应并处理突发故障。及时排除隐患,保障 消防设备设施 正常运行。

5. 维保 期限: 202 6 5 1日起至202 6 12 31日止

6.公开询价限价:7.57万元(不含税价)

二、 报价人 资格 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消防工程、消防管理等相关项目,且承担过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或检测业务。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过往同类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相关缴款证明材料。

6. 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若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包括: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内无经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报价人需提供上述平台在公开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报价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的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并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7. 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季度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与合同内容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维保不及时、维修不彻底、检测不到位,导致上级部门检查出现问题而产生考核费用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车务段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承担考核费用,车务段有权暂停支付。

9. 成交供应商需自备并负责维 修保养 、管理消防维保检测所需的所有机具、耗材及相关费用。

10.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及附加税率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按实际结算。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 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自 2023年至今承担过铁路客运车站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的成功经验,且服务评价良好(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13. 其他相关要求以本公开询价文件为准。

14. 本次公开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三、 报名及 文件 获取

公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 14 :00:00起至**** 14 :00:00止(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公开询价文件。本项目公开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报价 文件的递交

1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 **** 14 :00:00。

2. 地点: 河南****路 589号新乡车务段。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五、开标

1 . 开标时间: **** 14 00:00。

2 . 开标地点: 河南****路 589号新乡车务段。

3.参会要求: 届时请 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询价公告、澄清或修改通知等均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新乡车务段客运科

地址: 河南****路 589号新乡车务段

邮编: ****

公开询价 联系人: 焦工

电话: 0373 - 21 **** (市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