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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信息采集传输及配电产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一、项目编号: BB2026SQCGJ049-重1

二、项目名称: 蚌埠****中心信息采集传输及配电产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江苏大全牌

规格型号 :SCB14-800KVA

数量:2台

单价:****万元每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仁霖(组长)、朱理想、董劲松(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1.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北京)********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雨晴、陈安琪(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