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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濉溪县****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SXCG-F****

项目名称:**** 濉溪县****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铜陵市万锦新城 8栋22-26号

成交金额 1200元/案 (约 ****元,据实结算)

评审总得分: 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濉溪县****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

1.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实行 24 小时服务工作机制,遇有法定节假日,我机构安排值守人员值班。

服务标准

1.安排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人员,按照规定配备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工作要求。

2.对事故车辆实体等勘验工作,安排不少于 2 名持证具备该项目资质鉴定人员,出具鉴定意见书,

人员证书和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在鉴定意见书后。

3.所用的所有检验鉴定工作的设备,都符合国家技术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许可证书,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并定期检验合格,具有政府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玉荣    程锋    王继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 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电话: 05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濉溪县公安局

     址: 濉溪县玉兰大道 10号

联系方式: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濉溪县****中心

地     址: 安徽****楼

联系方式: 056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晴  

电     话: 0561-****

十、附件

1.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二次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