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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路 25号原橡胶五厂3宗商铺、****城中城小区A幢第三层房间4
分别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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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龙华路 25号原橡胶五厂3宗商铺、****城中城小区A幢第三层房间4分别公开挂牌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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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5 11 HN 2206-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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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 3 月 24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 4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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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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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龙华路 25号、 玉沙路 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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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价格(元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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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华路 25****商铺 |
**** |
**** |
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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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华路 25****商铺 |
**** |
**** |
3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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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华路 25****商铺 |
**** |
**** |
2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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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沙路 19号城中城小区A幢第三层房间4 |
**** |
**** |
5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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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 按季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本次挂牌成交价为第一年月租金,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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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租赁押金 (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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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标的 4 空置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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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1. 龙华路 25号原橡胶五厂沿街一层商铺为混合结构,位置较好,简单装修。 2.****城中城小区A幢第三层房间4为钢混结构,有电梯。房间内部为简单装修,入户为玻璃推拉门,屋内墙面刷涂料,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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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限用途 |
不得用于从事 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 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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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1、租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该项目均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4、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5、经营范围:新承租方不得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6 、 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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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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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 5 年 9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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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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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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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海口市国运****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T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 曹莉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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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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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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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国有****有限公司、海口市国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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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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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 租赁押金和 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 租赁押金和 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 7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若在 7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租赁押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 、本项目招租期限均为 5年,其中本次挂牌成交价为第一年月租金,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按季度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6 、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 2个月的过渡期(按原租赁合同最后1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新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起始日自上述2个月的过渡期满后开始执行。如由原承租方竞得或原承租方未竞得并放弃使用过渡期权利,则新承租方一律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不设过渡期。********商铺为空置状态,即不设过渡期,新承租方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 7 、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标的不设装修期。 8 、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 、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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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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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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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 、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 、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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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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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 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 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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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龙华路 25号、 玉沙路 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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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年 3 月 24 日 至 2026年 4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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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 202 6 年 4 月 7 日 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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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 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押金,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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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 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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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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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 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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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华路 25****商铺 |
3月24日 09:00 |
4 月 8 日 09 : 00 |
3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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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华路 25****商铺 |
3月24日 09:00 |
4 月 8 日 09 : 1 0 |
40 |
120秒 |
|
|
3 |
龙华路 25****商铺 |
3月24日 09:00 |
4 月 8 日 09 : 2 0 |
30 |
120秒 |
|
|
4 |
玉沙路 19号城中城小区A幢第三层房间4 |
3月24日 09:00 |
4 月 8 日 09 : 3 0 |
6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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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 载 |
1、 《承租申请表》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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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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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中心窗口: 海口****楼 一 楼 三亚****中心 6号窗口: 三亚****路旅文 ·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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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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