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垓下遗址护城河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一、项目编号: BB2026GZCGC014

二、项目名称: 垓下遗址护城河环境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和蚌埠微强市政****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853B311G1-1356

成交金额: ****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对垓下遗址的护城河水系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整治,具体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岸坡加固与护脚施工、边坡生态绿化、水生植物群落构建等工程,进一步提升遗址区整体环境风貌。最终施工范围及要求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戴渝华

执业证书信息: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ZRGC****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楚敏(组长)、闵刘杰、郭勇(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人民币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340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汪济汉、顾建宇、张艺(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